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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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帐篷面料生产企业追债 法官一天审定
王国青

  本报讯  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德清县的法官们心系灾区,倾力调解,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一天时间,就帮助一家救灾帐篷面料生产企业审结了一起催讨应收账款的案件,为灾区群众早日住上帐篷尽了自己的心力。
  6月4日一大早,德清县人民法院乾元法庭接到一纸诉状,原来是湖州天鹏纺织制品有限公司起诉法庭辖区内的一家制衣公司,要求偿还欠款8万余元。法庭在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得知,天鹏公司是一家生产帐篷面料的企业,目前正加班加点为湖州地区的几家生产救灾帐篷的企业提供面料,在参加完胡锦涛总书记在德清召开的关于救灾帐篷生产企业帐篷生产协调会后,该公司即全力投入生产,资金非常紧张,又没有时间自行催讨应收款,只好到法院打官司讨债。
  接待法官意识到,此案处理是否及时可能会直接影响企业完成救灾帐篷面料的生产任务,最终将影响到灾区群众的安置工作!“只要有可能让灾区群众早日住上帐篷,哪怕只是早一天,也要倾尽全力!”法庭第一时间为该案开通“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协助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案件由庭长亲自主持,副庭长主审。
  立案后法官即应原告申请赶赴银行采取财产保全手续。在得知被告企业银行账户已被其他法院冻结,账户内资金余额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法官又立即奔赴被告企业了解情况,并向其负责人解释个中利害关系,希望他们也能为灾区人民着想。经法官们半天时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被告终于意识到还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午,被告即来到法庭向原告和法官表示,哪怕砸锅卖铁也要想办法在十日内将货款一分不少地还给原告。随后,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